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党和国家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者均是党和国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载体。学院会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评审。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评定范围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专业前10%(含10%,但不按四舍五入计算),无不及格科目;
(3)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前10%(含10%,但不按四舍五入计算);
(4)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范围和依据须一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专业前35%(含10%,但不按四舍五入计算);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列入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四、学院名额
国家奖学金:5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16人
注:学校总名额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38号)》明确下发。校内名额分配原则:国家奖学金以学部、各学院(中心)二三四年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参评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参评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学部、各学院(中心)当学年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申请同学要首先确定自己符合报名条件,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9月19日17:00前
(1)报名人员登录学工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申请
(2)报名同学填写《威廉希尔2021年奖学金答辩初选人员信息表》电子版,交班级生活委员汇总。
(3)报名同学填写在信息表中的任职、奖项和荣誉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公告照片、截图等),请按照相关名称标准命名后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181-张三”格式命名后,压缩包交生活委员汇总。
(4)报名人员加入奖学金申请答辩群(见群通知)
(5)※生活委员请在9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班级汇总表、申请人材料(每个人一个文件夹,汇总后压缩)发送至dongzhao@ouc.edu.cn
2.9月21日晚22:00前,学生本人将个人3分钟答辩PPT发送至辅导员董朝老师邮箱(dongzhao@ouc.edu.cn),答辩内容建议包含个人思想政治、科学文化学习、社会实践、综合发展等方面。(答辩时间预计为9月22日或9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答辩群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
联系人:董朝
电话:0532-82031759
邮箱:dongzhao@ouc.edu.cn
威廉希尔
2021年9月17日
【关闭】